作者: 來源: 牡丹晚報 發表時間: 2025-04-16 09:51
□黃小平
對于某一事物的喜愛,我們通常源自直觀的感受;而對于其厭惡,則更多地建立在確鑿的事實基礎之上。此乃人性之常態。
故而,在厭惡某物時,我們能夠展現出理性的一面,條理分明地列舉出若干不滿的理由,其理由充分,事實清楚。
然而,當我們對某物產生喜愛之情時,情況則大相徑庭。此時,情感往往凌駕于理性之上,使我們難以清晰地闡述喜愛的具體原因,只是憑內心的感覺而沉醉其中。“情人眼里出西施”“愛屋及烏”等成語,恰如其分地表述了這一現象。
鑒于此,面對所愛之物,我們更應保持清醒與冷靜的頭腦。否則,一旦感性占據上風,我們可能會做出錯誤的判斷與選擇。
在日常生活中,無論是對于所愛之物、所喜之人,還是對于所好之事,我們都應秉持理性的態度去審視與應對。唯有如此,方能確保在喜愛之中不失清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