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胡德光 來源: 菏澤日報 發表時間: 2025-08-15 09:47
“能從我們企業實際出發考慮,不僅幫我們把案子調解了,還為我們爭取到最大還款期限,真是太感謝了。”日前,單縣某木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握著單縣法院環境資源與金融、破產庭法官石永林的手激動地說。
2019年11月,單縣某木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木業公司)因經營需要,向單縣某商業銀行(以下簡稱商業銀行)借款4489萬元,約定借款期限自2019年11月6日至2024年11月5日,孟某某、郭某某對上述借款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單縣某紙業有限公司以其名下的不動產及機器設備為上述借款提供抵押擔保。借款期限屆滿后,木業公司、擔保人均未履行還款義務。2025年5月,商業銀行向單縣法院提起訴訟。
石永林收到案件后,認為案件涉及的金融借款額度較大,案件的辦理不僅會影響一個企業的發展,更涉及到金融安全,必須“從政治上看、從法治上辦”。
2025年7月,單縣法院與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單縣監管支局聯合成立“湖西金融司法協同中心”,探索構建“156”工作體系,通過協同之力筑牢金融安全法治屏障。
石永林團隊依托湖西金融司法協同中心的司法多元調解指導隊、單縣金融消費糾紛人民調解隊共同組織調解。
“4000多萬元的借款目前已經逾期,我們要求立即償還到期本金及利息。”幾次溝通,商業銀行依舊堅持自己的主張。
“法官,我們不是不想還,這幾年受客觀因素影響,一次性償還借款本息難度太大了。”木業公司對單縣法院法官助理孫濤訴說。
“你們公司還是需要想辦法償還借款的。一旦失信不僅影響你們的信用,還會影響你們企業后期的經營。”
“我們想辦法還,但是一次性償還后我們公司的資金流可能面臨斷裂,會影響我們公司的后續發展。能不能和銀行溝通一下降低一點利率,我們分期支付借款。”
單縣法院承辦團隊與當事人幾經溝通,了解雙方基本訴求后,司法多元調解指導隊和金融消費糾紛人民調解隊分別組織木業公司和商業銀行開展“背對背”調解。
在法官指導下,調解團隊經過幾次“拉鋸式”調解,雙方最終達成還款計劃。銀行也對雙方約定的利率進行了調整,并成功簽署了調解協議。
這是湖西金融司法協同中心化解的代表性案例之一。該中心通過構建司法多元調解指導隊、金融消費糾紛人民調解隊等5支隊伍,推動協同中心日常工作協同高效運轉,從源頭上減少訴訟增量。
近年來,單縣法院主動融入和服務國家金融戰略,在金融糾紛化解方面進行了積極探索。2017年向農商銀行制發司法建議,規范合同文本,為縮短銀行回籠金融債權周期、營造良好金融法治環境貢獻了法治智慧;2022年與工商銀行單縣支行創新簽署全省首個約定適用小額訴訟程序的合作協議,同年8月又組織駐單11家金融企業召開多元解紛座談會約定適用小額訴訟程序,為降低金融企業訴訟成本、提高審判效率拓寬了路徑;2025年成立金融司法協同中心,形成了全面系統的金融糾紛多元化解體系,推動了金融糾紛源頭預防、多元化解,打造了人民調解、行政調解、行業調解銜接配合的金融糾紛多元化解“主陣地”。
通訊員 闞洪惠 孫濤 記者 胡德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