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雪晴 來源: 發表時間: 2020-07-01 10:40
1996年11月,22歲的李霞穿上制服,成為成武縣人民法院中的一員。她入院的第一天起,就處處嚴格要求自己,兢兢業業,任勞任怨,在平凡的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事。
與時俱進 自學不輟
初入法院的李霞分配到縣法院的研究室,在這里,李霞撰寫了大量的文章,總結經驗成果,宣傳好人好事。她還向各級報刊投稿,有大批宣傳法院經驗和法官事跡的文稿得以刊發。
2004年,她參加了全省法醫知識培訓,并順利通過了全省法醫師資格考試,取得法醫師資格證書。這段經歷,為她日后主持交通事故的判案評估幫助很大。李霞說:“拿來司法鑒定報告,一眼就能看出問題的癥結,夸大還是公正,心里當時就有數。”
小事激化終化小
“千里休書只為墻,讓他三尺又何妨?”六尺巷的故事家喻戶曉,然而世間終不缺斤斤計較、小事激化而引發的悲劇。
2012年初,因一棵樹引發的糾紛案件交到李霞的手中。糾紛起因的樹為張某所栽,但所植地卻是他人的宅基屬地。為此樹,雙方各執一詞,最后張某動手將對方兩人打傷住院。
開庭時,雙方情緒激動,各說各的理,誰也不服氣誰。庭后,原告方家人揚言要找被告算賬。李霞認為,如此下去,原被告雙方還會發生第二次、第三次打架,后果勢必進一步惡化。解決問題,必須從雙方的心里面解開疙瘩。李霞多次找當事人面談,反復做思想工作,逐漸化解雙方的怨氣。為鞏固調解成果,李霞又找到當地村委會幫助協調。雙方當事人終達成一致意見。同時,被告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主動找到原告,將原告損傷所花醫療費用等一次性賠償給原告,原被告雙方握手言和。
以情感人 以理服人
多年來,李霞練就了扎實過硬的審案本領,堅持以調解方式結案為主,不斷更新調解思路,創新調解方式,將調解工作納入案件審理的各個環節,及時化解矛盾糾紛。她針對個案特點,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以情感人,以理服人。
今年4月的一天,一位匆匆趕路的學生騎車撞倒李某,沒有停車而離去。隨后,倒地的李某被騎電動三輪車的王某撞傷。事故經交警部門認定王某因逃逸承擔全部責任,王某不服,并拒絕賠償。
李某只好起訴王某,王某認為自己不應當承擔全責,因而“非常不配合”地拒收了法院郵寄的訴狀、應訴通知書、傳票等所有材料。
為盡快解決糾紛,李霞決定進村登門拜訪。剛見面,王某就直喊冤枉,她說交警隊認定自己承擔全責不公平,堅持一分錢不賠。耐心勸解是李霞多年來練就的一樁功夫,她和顏悅色地對王某一一分析,講明逃逸這種逃避責任的行為違反了法律規定,應當受到懲罰,交警部門基于逃逸認定其承擔全部責任,一點也不冤枉。兩個多小時有條有理的勸說,讓王某逐漸平息了情緒,說可以考慮賠償問題。兩天后,李霞再次來到王某家中,王某對賠償數額提出適當減免的請求。后經李霞對原告的工作,王某最終賠償43000元,李某撤訴,糾紛得到圓滿解決。
莫道雞毛蒜皮事,一枝一葉總關情。庭審中,李霞常常沙啞著嗓子。平時每天五六起交通案件的審判和一百多次的電話交談,讓她感到了工作的充實和肩上的責任。
記 者 雪晴 通訊員 慧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