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文杰 來源: 牡丹晚報 發表時間: 2022-03-21 10:36
要求藥店從嚴從緊銷售退燒藥、止咳藥、抗病毒藥、抗菌素等“四類藥品”,嚴格執行購藥實名登記制度,做好購藥人和用藥人姓名、體溫、身份證號、手機號、居住地址等信息的實名登記。對進入藥店有發熱癥狀的購藥人員,停止銷售“四類藥品”,記錄相關情況,立即引導其至發熱門診就診。要求藥店發現疫情重點地區旅居史、接觸史的人員或出現發熱、咳嗽、咽痛、乏力、腹瀉、嗅(味)覺減退等可疑癥狀的患者,立即引導其至發熱門診就診并向相關部門報告情況。
要求藥店定期對經營場所進行徹底消毒,加強工作人員疫情防控知識培訓,對進店顧客進行體溫檢測,查驗健康碼,要求其佩戴口罩。設置一米線,提醒顧客在藥店內保持安全距離,對不執行要求的人員進行勸阻。
截至目前,鄄城縣市場監管局督查組及各市場監管所對轄區藥店開展了全覆蓋檢查,對疫情防控存在較大風險的7家藥店,已責令停業整頓,并公開曝光。